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河北推出领导引咎辞职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9:03 天津日报

  11种严重失职领导必须辞职杨守勇

  据新华社石家庄5月18日电(记者杨守勇)记者从河北省委了解到,近日正式出台的《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河北的新办法详细规定了11种情形,如具有其中之一且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就应引咎辞职。这些情况主要包括:因工作失职,引发各种严重群体性事件,或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对不力,造成人员死伤、较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在经济建设项目立项、设计、施工、投产等工作中,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在处置国有资产中,违规操作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的;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瞒报、谎报、漏报,或未依法采取措施,使本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的损失未能避免或者减少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重失职,导致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在市场监管、环境监管、社会管理等工作中,导致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须引咎辞职。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非常阿杜
非常阿杜精彩铃声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