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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恨丈夫闹离婚竟然掂刀杀公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9:0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 因丈夫提出要离婚,郑州市的王梅(化名)“恨屋及乌”,掂刀朝其公公头上猛砍数刀……昨天,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王梅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去年12月3日11时许,因家庭琐事,王梅与丈夫程某发生争吵,程某提出离婚。王梅拉住程某的父亲,让其评理。见公公不管,王梅就冲进厨房掂出一把菜刀,向公公的头部猛砍
数刀,被随后赶到的丈夫的弟弟制止。醒过来神儿的王梅马上让女儿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在案发现场主动接受公安人员的处理。后经郑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其公公头部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梅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再加上其主动报警自首,情节较轻,故对其予以减轻处罚。

  记者王永安通讯员曹媛媛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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