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台前道出诸多烦心事, 有关方面提醒职工——— 求职上岗,先熟记维权常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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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9:22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胡桃)找工作很不容易,维护权益也不应忽视。昨天,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工人文化宫联合开展江苏省“一办法五条例”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受咨询的有关人士提醒,职工在上岗前就要了解些“常识”,注重自身权益的维护。 “从今天接待的情况来看,一些人对基本权益都不了解。”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人士表示,在昨天的咨询活动中,最低工资、合同、社保等方面的咨询最为突出。在对这些问题
在接待中,有人询问试用期企业不给自己交社保费是否合理。接待人员发现咨询者并没有签合同,甚至还以为“试用期是不用签合同的”。劳动保障部门表示,在职工开始第一个工作日之前就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否则,社会保险等权益都是不能得到保障的,而试用期内也是正式职工,不影响缴纳社保。 企业不执行有关规定令职工很烦恼。有人反映,每年都出台各个行业的最低工资指导线,但所在企业并不执行,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要回应得的工资。其实这些问题可向劳动部门举报,按有关规定,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等行为都将得到处理。 现场咨询人员表示,劳动者求职时要把自身权益考虑在内,在上岗前对相关规定有基本的了解。记者注意到,在咨询活动现场,还同时举行了招聘会。 主办单位表示,这次咨询活动的内容较一般咨询更为广泛,涉及到劳动合同、工会活动、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而与招聘会结合起来开展咨询会,旨在吸引更多的职工前来了解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