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委严处旺座中心械斗事件 两家公司受处罚(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9:22 新华网 | ||||||||||
3月22日本报以《旺座中心玻璃被砸》为题,报道了旺座中心械斗事件。昨天,北京市建委对2005年3月21日在朝阳区旺座中心发生的械斗事件发布处理意见,对事件涉及的两家公司,分别做了不受理其资质申请、记入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的处理。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随着本市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市场发展壮大的同时,不少问题影响和破坏市场秩序,此次事件就反映出所涉企业素质的低劣。市建委将从中汲取教训,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市场秩序。 据调查,旺座中心械斗事件是由北京天亚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万马集团围绕旺座中心开发经营权益民事纠纷引发的。争议过程中,当事双方没有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天亚物业开发有限公司曾多次强行闯入旺座中心,最终导致械斗事件的发生。 该处理意见明确表示,万马物业管理公司在未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情况下,与天亚物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接管旺座中心,违反了有关规定,对其无物业管理资质但擅自接管物业管理项目的行为予以罚款,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将不受理其资质申请。天亚物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有异议,本应寻求法律途径依法解决合同纠纷,但却采用暴力方式和手段强行处理,签订治安责任书后又违反承诺,其行为损害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形象,影响了社会安定。对天亚物业开发公司及其不良行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记入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年审期间要求其严肃整改,若达不到整改要求,年审不予通过。(责任编辑:余申芳)(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