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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鼓篇:岂能动辄让孩子“捧场助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9:2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近日有两条新闻让人看了不舒服:一是在山西应县,一家私营企业举行开业典礼,因董事长与县第一小学的领导私交甚好,就动用了135名小学生放弃半天的上课时间,身着校服,扛着彩旗,敲锣打鼓组成乐队方阵,为典礼捧场助兴。二是在河南潢川上油岗中学,因一位老师结婚,千名学生调休,刚过完“五一”长假的孩子们,不得不从5月11日到14日连休4天。(新闻详见5月17日《山西晚报》、《大河报》)

  发生在山西应县和河南潢川的两起扰乱中小学教学秩序的事件,其实质大致相同,即都暴露了某些学校视孩子为工具、道具的心理,这是我们必须警惕的。

  人们常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老师是花园的园丁。但这些鲜艳的花朵并非哪个园丁的私产,不可以随便出租、外借,甚至插进商业花瓶,装点商界“秀场”,充当老板们的“助兴工具”;也不能让正常的教学秩序被老师的个人私事随意打乱。

  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必须得到保障,其人格尊严必须受到尊重。然而,在个别地方,有一些人包括教育工作者屡屡侵扰孩子的教育空间,把校园视为个人“自留地”,将孩子当成“活动道具”,为博得商家或少数人一笑,不惜让孩子从事与学习无关、与健康成长无益的商业活动。而学校一旦被少数教师视为“私人领地”,岂止是老师婚期要成为学生的“公休假”,恐怕还有更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将会发生。

  学校课程表是一种表格形式的授课日程安排,大多经过教育部门的科学论证与批准,它甚至可以看成是一份格式化教育合同。对于课程时间和内容的修改与变更,应有严格的规范,不能随意被商业利益或教师个人私事干扰或左右。

  上述两起扰乱中小学教学秩序的事件是不正常的。笔者建议,要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利,严格保障学生的课程安排。在必要的时候,课程的变更应征得孩子及家长同意。教育部门更应严禁校方组织的“走穴”活动。说到底,我们应该让更多的人明白,学校教育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它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干扰的小孩“过家家”式的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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