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追究欠款单位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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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9:27 生活报 | ||||||||
本报讯12日,记者从牡丹江市建筑部门获悉,今年,牡市将继续把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重点,年底前不能完成偿还任务的单位,要追究欠款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今年,牡市将严厉打击拖欠特别是恶意拖欠行为,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政府拖欠工程款的清偿工作。同时,对于仍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有关部门要加快偿还进度。(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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