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改革法官培训制度 加快法官职业化步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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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0:25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区高法40岁以下的法官必须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到2007年,中、基层法院40岁以下的法官也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40岁以上的,要接受半年到一年的专职培训,该目标是《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3—2007年法官教育培训规划》中提出来的。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按照法官职业化的要求,改革现职法官培训制度,对现职法
规划还明确了培训的基本原则,“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的原则;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施教、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集中培训与岗位自学结合的原则;业务培训与挂职锻炼相结合的原则;区内培训和区外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作者:杨自华 (来源:西藏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