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毒酒王”一审判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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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1:05 东南快报 | ||||||||||
此案第一被告人程才明是广东省广宁人,26岁。曾于2000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月,程才明伙同他人注册成立了广州市巨禾化工有限公司。为了非法牟取利益,程才明从2004年3月起多次购进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高价出售给广州市晋业化工物资有限公司的老板易新灵。程才明每次都撕下工业酒精包装上的标签,将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售给易新灵。易新灵提货后,未经任何检测和索要检验合格证就将所购酒精转卖给易祖启、易辉发等“地下酿酒作坊”老板。易祖启等人于2001年至2004年间在广州市白云区非法私设地下酿酒作坊酿制散装白酒,为了降低酿酒成本,他们从2004年3月至5月期间开始用食用酒精勾兑白酒。 2004年5月2日和5月9日,程才明先后从广州卡莲达化工公司购买了15桶工业酒精,按“惯例”将其中10桶撕下标签冒充食用酒精卖给易新灵,易新灵又将其转卖给易祖启等4名“地下酿酒作坊”老板。易祖启等将这些有毒物质酿制的白酒出售之后,先后造成14人甲醇中毒身亡,10人重伤,15人轻伤,16人轻微伤。后经鉴定,程才明从卡莲达化工公司购买的15桶工业酒精?穴每桶165公斤?雪实为该公司用甲醇和食用酒精混合而成的甲醇酒精混合液,既不是工业酒精,也不是食用酒精,甲醇浓度严重超标,其中有一桶甲醇含量竟高达80.4%。 法院一审宣判后,程才明和易祖启表示要“考虑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易新灵当庭提出上诉。(来源: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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