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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1:10 今日扬州

  尊敬的市民:

  扬州,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一个温馨和谐、文明繁荣的家园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亮丽的名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巩固发展我市已获得的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
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双拥模范城、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知名品牌和无形资产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是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建设更加富裕文明秀美的新扬州”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既关系到扬州未来的发展,更关系到我们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文明犹如清新的空气、和煦的春风,她会让我们在生活中的每个细微之处感受到愉悦和实惠。广大市民是城市的主体,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城市的文明形象。因此,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全社会的责任,每个市民既是受益者、评判者,更是参与者,惟有我们共同的心血和汗水才能浇灌出灿烂的文明之花。

  全市各行各业和全体市民要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部署安排,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明确责任,扎实工作;抓好整改,提高质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办好实事,造福于民。只要你生活在扬州这片热土上,你的名字就是“扬州人”。希望全体市民都能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己任,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扬州美好家园的目标,迅速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历史使命感和高度责任感积极投入到“创建文明城,争做文明人”活动中。

  ——要遵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具体规范,做到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中做一个好成员。

  ——要积极响应省、市委的号召,向“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高仁林、“白衣圣人”吴登云、“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陈先岩、“爱国拥军模范”宝应县“二妹子”民兵班、“铺路先锋”蒋爱祥、“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孙华明等英模人物和先进群体学习,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

  ——要树立“我爱我家,共建美好家园”的观念,按照扬州市民守则和“十不”基本行为规范的要求,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不说粗话脏话;不违反交通规则;不乱停乱堆乱放;不乱建乱搭;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绿化;不妨碍公共秩序;不乱贴乱画;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自觉参与“四让”活动,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让座,全面展示扬州人的文明形象。

  ——要树立“扬州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观念,全面了解扬州,大力宣传扬州,不断扩大扬州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知扬州、爱扬州、建扬州、美扬州”的良好风尚,提高市民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共同建设一个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制环境公平公正,市场环境规范守信,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生活环境能安居乐业,生态环境与自然和谐的全国文明城市。

  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修身之本。一滴水能折射阳光,细微处能显露您的品质。只要我们热心,只要我们努力,只要我们付出,全国文明城市就离我们不远。让我们共同打造“天蓝、地绿、街净、路畅、水清、城美”的城市新形象,用我们的决心和行动,用我们的勤劳和汗水,让扬州昂首阔步跨入全国文明城市的行列,成为你我共同的骄傲!

  扬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扬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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