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年内出台大型活动安管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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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2:0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18日召开的北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专家指出,该法一旦通过,将成为全国首例以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为专项内容的法规。 该《条例(草案)》对大型活动的管理从纯粹的治安管理调整为安全管理,范围有所扩大,增加了消防安全和交通秩序等内容;同时,规定了主办方、场所提供方以及政府有关
《条例(草案)》改变了过去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第四条明确了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突出了主办方的责任,即“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担首要责任”,同时要求承办方、协办方和场所提供方按照各自职责,共同落实安全工作。同时,《条例(草案)》第八条则规定,场所提供方应履行在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疏导缓冲区等7项安全职责。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负责人称,《条例》的出台,将使公安机关在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中的角色发生变化,从以前的主导地位,逐步转向以监管为主,即依法监督相关工作,同时派出一定警力处理消防、抗暴等警务专业的问题。北京每年举办的大型活动数量庞大、类型众多、情况复杂。去年的单场次参加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有6000余场次。 该法规有望在年内出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