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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规定 处女才能领到土地转让补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3:1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5月19日消息(记者陈代泽)重庆市大足县北禅村二社最近出台了一项古怪规定:外出未婚打工女要想领到土地转让补偿金,要先到医院作‘贞洁鉴定’。

  半个月前,该社社长罗文华组织召开社员大会,就土地补偿金分配方案进行讨论。有人提出,村里外出打工的女孩儿可能都耍了朋友,不应该参与此次分钱。罗文华就要求谭书英等5名女青年回来鉴定贞洁,再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她们是否享受分钱待遇。

  22岁的谭书英是大足县北禅村二社村民,3年前外出打工。最近,村里的土地被征用,家里十万火急催她返乡。回来后,村社干部要求她先去作处女鉴定,否则不能参与分钱。

  谭书英觉得这个规定很荒唐:“凭啥要鉴定我是不是处女?况且我至今是单身,耍不耍朋友也是我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她母亲对此很气愤,姑娘家名声要紧,把女儿是不是处女拿到大会上讨论太丢人。谭母还认为,就为了分4000多元,女儿大老远从北京赶回来,还要遭遇别人白眼,太不值。

  北禅村二社社长罗文华5月17号承认,社里的确开会研究过对社里20岁以上未婚打工妹进行贞洁鉴定,包括谭书英在内共有5人。“主要是有的社员怀疑她们出去嫁了人,没回来下户口,继续赖在社里享受福利。”按计划,他准备委托妇女干部带这5名女子去计生指导站体检,“凡是经检查仍是处女的,该分的钱一分不少,社里还要支付其往返路费;一旦检查出不是处女的,社里不会支付任何费用。”

  罗文华透露,全社共有286人,这次鉴定不针对外出读书的女娃儿,鉴定结果将在全体社员大会上进行宣布,由社员表决。他还强调,照村里的“村规民约”,女子嫁人后一律不得享受村社的福利。

  重庆大足县龙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颜强5月18号表示,北禅村二社提出的“贞洁鉴定”是非法的,应该立即纠正;部分村社的“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也有抵触,他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引导他们严格依法办事。

  法律界人士认为,农村集体所有性质的土地属于集体共有,每个村民都有权享有土地征用后获得的补偿金,这与当事人是否处女、是否结婚并无逻辑关系,此类鉴定纯属荒唐。而且他们将女青年是否处女的信息当众公布,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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