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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观察:“小交警”叫人捏了一把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5:3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李伟成

  近日,有穿着“小交警”制服的小学生,在十字路口帮助交警叔叔维护非机动车及行人秩序,并向市民派发交通管理宣传单(据《羊城晚报》)。

  近年来,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报道常常见诸报章,反映了在对待未成年
人道德教育问题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体现了他们关心青少年成长的良苦用心。但是,城市交通管理的本质是行使公共权力,保障公众安全和公众利益,是一项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让尚未具备民事能力的未成年人承担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代替交通管理部门行使公共权力,不但与《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相抵触,而且,让对交通知识一知半解的学生娃在“车水马龙的”交通路口指挥交通,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精神,看着他们在交通路口蹦来蹦去的身影,着实叫人捏一把汗。试想,倘若他们遇上突发事件躲避不及,倘若因他们指挥有误造成交通事故,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这种行为对未成年人、对社会都是极不负责任的。

  教育决不能离开学生的利益去空谈发展,更不能罔顾未成年人的安全去标新立异。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有很多,但一定要首先把未成年人的安全摆在第一位。

  以上所言,并非就是否定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有意义、有实效的社会实践活动必须要坚持。譬如为了让学生运用所学到的交通知识,去体验交通的变化,理解有关交通规则,我们可以在校园、公园、少年宫等地方,设置一些模拟真实的场景,让中小学生获取交通的经验。笔者在东京留学期间,经常带小孩到住所旁边一个名为“交通公园”的活动场所去玩耍。交通公园的活动全是跟交通有关的项目,免费向少年儿童开放。小朋友们可以亲自驾驶微型电动汽车,在与现实毫无二致的微缩街道上穿梭行走,在娱乐中把握交通变化的规律,形成了尊重别人、保护自己的良好的交通意识。有关部门若是真正关心未成年人交通素质的提高,不妨按图索骥,为中小学生规划一个类似的设施。如何?

  (作者为广州市政协委员)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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