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零售药店销售疫苗将受处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6:34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田巧萍通讯员罗志)随着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6月1日正式实施,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疫苗无法处罚的局面将改变。 市药监局负责人昨日介绍,新《条例》将过去一直模糊不清的疫苗管理问题明晰化,在疫苗的接种和流通管理上更加严格,违规者将受处罚。(来源:武汉晚报)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