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事特办 广东河源开通电网建设绿色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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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7:00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 最近,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实施电网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对电网建设项目实行“绿色 通道、特事特办”的办事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做好电网建设全程跟踪、协调、服务工作,实行“一门式”办事、 “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简化审查手续,缩短办理时限,规范收费标准,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完成本辖
《通知》要求,市政府将对县区政府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制和专人跟踪负责制。凡属在本辖区范围内的输变电工程和征 地拆迁,补偿以及涉及线路路径等各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负总责。电网建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被列入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 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不能按时交付施工而耽误电网建设、影响按时竣工供电的,将视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 《通知》明确,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工作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电网工程用地、拆迁、青苗补偿费 用,按项目属地原则,由市供电部门将广电集团公司核准的电网建设所涉及的征地、拆迁、青苗补偿概算总额,全额拨付给县 区政府包干完成。对35千伏及以上送电线路,只对塔基占地作一次性补偿,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土地一律不予征用和补偿; 对于10千伏及以下的线路,其土地占用费和青苗补偿费用由各县区政府自行解决。经广东电网公司批准下达的输变电工程选 址、选线、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有关县区和部门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修改的,必须经原审批单位同意,所增费用由当地政 府承担。(本网记者龙建平 通讯员罗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