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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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22:02 中国三峡工程报 | ||||||||
证券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05-017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68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23日 除息日:2005年5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5月31日 一、分红派息方案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5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04年年末公司总股本7,856,000,000股为基数,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2004年度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一)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23日 (二)除息日:2005年5月24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5月31日 三、本次分红派息的发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本次分红派息的实施办法 (一)持有本公司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1.68元。持有本公司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股东,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2.1元(含税)。 (二)持有本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三)发起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688900 传 真:010-58688898 联系人:吴胜亮 杨庆华 徐光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