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设燃气管道拔了80余棵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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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1:46 东方早报 | ||||||||
到昨天为止,杭州被毁坏的几十棵树木虽然已基本修复,但谁该为杭州最大一起施工毁树事件“埋单”?相关各方仍在争论。该事件的执法方杭州城管部门认为,作为毁树方杭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理应承担毁坏公共绿化的修复和赔偿责任,他们的坚决执法行为代表公众利益。 但杭州燃气公司认为,因铺设燃气管道而不得以损坏树木,应由市绿化部门负责恢复
市民:再种回去也不会活了 上周末,杭州市上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杭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在市区南星桥一带铺设燃气管道时,毁坏了不少路边的绿化树。 城管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几株碗口粗的树木已被连根拔起,有些小树则完全折断。几名施工人员正往一些裸露在外的燃气管道上填土。有人粗算了一下,受损和被毁树木大概有80多株。不少住在附近的市民在看到后连说可惜,“好不容易长那么大,却被野蛮施工给毁了,有些树就算再种回去也不会活了。” 据了解,这些树木是1999年至2000年间杭州城南大规模建设住宅小区时,作为配套绿化设施种植的,其中有水杉、夹竹桃、海桐等。 城管:为了公众利益一管到底 “这可能是杭州最大的一起毁树事件。”杭州上城区城管执法局南星中队长冯建军说,绿化是群众生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维护公众利益,城管部门定将一查到底,依法处罚。 据介绍,按照《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申请砍伐、迁移非本单位所有的树木,均应按园林绿林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承担砍伐或迁移的人工费、运输费及补偿绿化费。凡砍伐后不能绿化的,须赔偿树木损失费。上城区绿化办一负责人称,施工单位称自己已办理在绿化带施工的有关批文,但他们没有看到。 毁树事件发生后,上城区绿化办也开始介入调查,同时着手修复、清理受损树木。“一旦完成调查取证,明确损失程度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接受处罚。如果拒不接受处罚,我们将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燃气公司:实施民心工程,没责任 杭州燃气公司的这一工程是该市城南住宅小区未来使用管道燃气的主要管道,也是杭州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实现生活燃料环保高效的“为民工程”。 今年4月下旬开始,杭州燃气公司委托一家叫泰兴机电的单位,在城南长约2.5公里的范围内铺设燃气管道。据施工人员介绍,前期规划时,他们也曾考虑过绕开绿化带,但该路段南临钱塘江、北接铁道线,太过接近两者的任何一方,会造成江水内渗或因地表下沉出现铁轨倾斜等情况,因此燃气管道只能从绿化带下穿过。 项目负责方杭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一位姓黄的负责人昨天在回答早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施工前他们向绿化主管部门审批过相关手续,管道铺设完以后将树木恢复原状的事应该由绿化办负责。“我们也是为群众服务,损失不是我们造成的,我们完全没有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