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路段今起试行“咪表”停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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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2:07 新闻晨报 | ||||||||
超过一小时后按半小时计费两种情况可拒付停车费 记者钟晖实习生张谷微 晨报讯从今天起,在卢湾区湖滨路(吉安路-济南路)、吉安路(自忠路-湖滨路),徐汇区五原路(常熟路-永福路),静安区北京西路、石门二路(石门二路88号便道)上
本市“咪表”计时计费标准按今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44号令)执行,小型车白天(7:30—19:30)停车第一小时收费标准为15元,超过一小时后按半小时计费,收费标准为10元;夜间(19:30—次日7:30)停车按次计费,收费标准为每次10元。大型车收费标准在小型车基础上加价5元。 记者昨日下午来到用咪表停车收费的湖滨路,看到管辖着12个车位的3个咪表已经设置完毕,今晨就可投入使用。驾驶员可按照“咪表”上的使用说明,先选定所需停车时间,然后使用公共交通卡“购买”停车时间。如果没有公共交通卡,可先向协管员支付现金,由协管员使用特制的公共交通卡代为刷卡付费;对于无卡停车人,若道路停车协管员不使用特制的公共交通卡代停车人刷卡,停车人可以拒付停车费。离开时,若实际停车时间少于购买时间,不予退款;若实际停车时间超出购买时间,须补交不足费用。 [名词解读] 分散式咪表一般外形体积较小、不能出具收费票据、服务泊位数量有限(一般不超过4个)。 集中式咪表一般体积较大、能出具收费票据、服务泊位数量较多(一般可管理几十个泊位)。 疑问1:停车超时逃费怎么办 一旦发生司机停车超时却不交纳超时费用时,协管员会将车号记录下来。试运行期间,市、区陆上运输管理部门将加强管理,并对不按规定支付停车费、拒交停车费(包括停车超时不补费)的处罚力度,还将探索、研究将车辆道路停车交费情况纳入诚信体系,对逃避交纳道路停车费的车辆进行失信惩戒。 疑问2:咪表停车如何出具票据 分散式咪表由道路停车协管员人工出具收费票据。集中式咪表有一个凭证输出口,现在暂时只自动打印出具付费凭证,供停车人放在车内驾驶员位置正对挡风玻璃左侧备查,收费票据则暂时由协管员人工出具,但将来可以打印出具。从原则上来说,协管员应给每一位停车人出具票据。如果没有票据出具,司机可拒付停车费。 疑问3:咪表并未节约人力成本 每个使用“咪表”的道路停车场,都由经过培训、统一着装的道路停车协管员负责现场管理。国外不是每条配置咪表的停车道路都会有相应的协管员,通常是由管理人员在几个街区巡察。徐小姐对记者说,咪表有协管员管理“并没有节约人力成本”。 对此,有关部门表示,咪表停车刚在全市试行,可能会有人不自觉付费,这就需要有人管理。一旦在全市推广,可能会委托经营公司管理,而协管员的数量将会逐渐减少。 疑问4:超时收费能否更人性化 张先生是“有车族”,他觉得咪表收费是否能够更人性化一些?比如一小时零五分就计收一小时零五分的费用,而不是像如今这样一律收取一个半小时?据记者昨天向市陆管处负责人咨询,有关方面已经注意到这样的问题,也准备去和咪表开发商进行商量,看能否从技术上进行完善,例如做到超过5分钟以内的咪表就不予以显示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