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浪底沉船事故15人受严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3:31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郑州5月19日电 记者19日从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黄河小浪底水库“6·22”特大沉船事故近日已经国务院批示结案:这是一起明显的责任事故,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渎职罪的济源市小浪底明珠岛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宗敏等6人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济源市交通航运中心桐树岭航运站站长宗亚东等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济源市市长段喜中向河南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通报全省。
2004年6月22日19时54分,小浪底明珠岛旅行社有限公司所属的“明珠岛二号”客船在小浪底库区翻沉,船上69人全部落水,经施救,有27人生还,42人遇难或失踪(其中20人遇难,22人失踪),6月28日在搜救打捞过程中又有1人溺水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000万元。 随后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交通部、河南省政府等有关各方参加的事故调查组,经过调查分析后确定,违规出航、载客超员、船舶配员不足、管理混乱、操作不当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作者:古文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