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19名儿童四人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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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3:32 北京青年报 | ||||||||
“云南19名儿童被拐卖案”续——— 云南 新华社昆明5月19日电 19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云南19名儿童被拐卖大案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碧芳、蒋成普、袁贵远、刘维兵死
昆明中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期间,蒋成普、刘维洪、刘维兵、刘子兵相互邀约,分别结伙或单人,先后窜至昆明市官渡区福海乡的多处地方,采用哄骗方法,将19名2岁半至6岁的男孩拐骗到广东省普宁市,以6000元的价格贩卖给李碧芳、袁贵远,李、袁二人又通过苏雪云、刘美惜等人介绍,分别以9000元至21000元的价格再次进行贩卖,共获取249500元。其中,李碧芳参与作案18次、拐卖儿童19人;袁贵远参与作案14次、拐卖儿童15人;蒋成普参与作案11次、拐卖儿童12人;刘维兵参与作案9次、拐卖儿童9人;刘维洪参与作案7次、拐卖儿童7人;刘美惜参与作案6次、拐卖儿童6人;苏雪云参与作案5次、拐卖儿童5人;刘子兵参与作案1次,拐卖儿童2人。2004年6月6日,当李碧芳、袁贵远在广东省普宁市再次贩卖被骗儿童时被抓。 作者:屈明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