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被害人家属索赔两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3:32 北京青年报

  “人大代表故意杀人案”追踪———

  辽宁

  新华社沈阳5月19日电 侯建军故意杀人案一审审结后,原告对一审判决侯建军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154970元表示异议,认为一审法院应支持其精神损害赔偿费人民币200万元
的要求,据原告委托代理人刘志金律师透露,原告已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侯建军于2005年3月28日3时许,酒后驾驶吉普车,行至抚顺市新抚区东一路抚顺市长途客车站门前公路时,因汽车的左侧倒车镜与行人裘吉剐碰后,倒车镜玻璃片被剐掉,侯建军遂下车与裘吉发生争执、撕扯。裘吉先跑向抚顺大酒店门前的人行道,侯建军便驾车追撵至抚顺大酒店门前的人行道西出口,裘吉见状,转身跑向抚顺百货大楼正门门前的休闲广场,侯建军随后掉转车头继续追撵,并越过路边石,从行人通道口冲入该广场,将被害人裘吉撞倒,后逃离现场。裘吉被撞倒地后死亡。侯建军于作案当日8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抚顺市中院于5月13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侯建军死刑。

  据刘志金律师透露,原告认为,被告的犯罪行为给原告的亲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所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精神损害赔偿费人民币200万元应予支持。谈到赔偿,侯建军的辩护人林波律师认为,关于精神损害的赔偿还有待双方家属的进一步协商。

  作者:于力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2005财富全球论坛
七部门稳定房价新政
俄卫国战争胜利纪念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苏迪曼杯羽球赛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