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百元假钞 罚款两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3:3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5月17日上午9时许,蒙城县板桥镇百货商店店主田某某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称有位妇女在其店内使用一张百元假钞购买东西。 接警后,板桥派出所民警赶到事发地,田某某当场将一张假币交给民警。经调查,被举报使用假币的妇女叫王某,现年38岁,板桥镇瓦坊村赵庄居民。讯问中,王某拒不承认使用过百元假钞。经蒙城县公安局批准后,板桥派出所民警依法对王某的身体进行搜查,又从
蒙城县公安局依照银行法有关规定,对王某作出行政罚款2000元的处罚。 (尚雷刚)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