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条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3:4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受益,人人有责。本报今日起陆续刊登成都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条文,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乱扔果皮、果核、纸屑、烟蒂、玻璃瓶(碴)、饮料罐、口香糖、废电池、塑料袋(盒)等废弃物的。法律责任:根据《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10项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下罚款。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