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韩城 警方赴粤救青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6:4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渭南讯(记者 杨伯涵)昨日本报报道了韩城籍西安大学生程俊鹏被同学带到广东打工失踪,有可能身陷传销窝点被人控制,韩城警方和广东警方均表示无法立案的消息后,当即引起渭南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的重视,市公安局责成韩城市公安局派警力到广东,联系当地警方共同设法找回失踪的大学生程俊鹏。

  昨日下午,渭南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徐印祖告诉记者,市公安局局长史保全和政委张
来宝得知此事后都非常重视。徐印祖解释说,刑事案件的立案受理有个管辖权的问题。按照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此案按照规定,尽管不属于韩城警方的管辖范围,应该由案发地公安机关立案,但考虑到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到广东报案也不现实,另外,农村家庭培养一个大学生不容易,局领导本着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出发,已经责成韩城市公安局派警力到广东协查此案。

  目前,韩城市公安局已责成王峰派出所和受害人家属取得联系,让家属提供线索,并将尽快派警力到广东。

  韩城青年赴广东打工失踪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2005财富全球论坛
七部门稳定房价新政
俄卫国战争胜利纪念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苏迪曼杯羽球赛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