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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车管与质监部门各司其职 机动车安检移交市质监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7:34 东方网-文汇报

      通讯员周凯顾国弟记者王宝来报道

      本报讯本市98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及监督管理工作,将移交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这是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依法行政采取的一项新措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公安车管部门的这项工作权限移交后,将与市质监部门依法履行各自职责。

      质监部门负责全市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资格认证、检验设备检定和检验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发证,负责
对安检机构的检验质量、服务质量、规范收费等日常监督管理。

      公安车管部门除对检验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外,还将会同质监部门对安检机构验车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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