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意见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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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7:36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梁晓莹、通讯员赵林报道:为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增强支农实力,昨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市、州、县政府及各部门积极行动,为全省农村信用社“增资”“减负”。 意见要求各地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资金扶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坚决取消一切限制自然人和法人到农村信用社开户存款
从今年起,农村信用社享受2%营业税优惠政策,在历史包袱未全部消化前,根据余下的3%营业税及附加,逐级上划省财政并拨入省联社,建立全省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金,以抵御因各类自然灾害、政策因素导致的农村信用社资金损失等风险。 同时,省政府还要求对农村信用社切实“减负”。除金融监管、纪检部门和司法机关外,各地其他部门的检查均由省政府统一部署,严禁乱摊派、乱收费、干预农村信用社的正常经营管理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