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巨款 30万还钱要付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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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8:24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李晓园黄瑾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实习生李晓园通讯员黄瑾】本市一商贸公司借故拖欠某清洁公司的货款,该清洁用品公司将商贸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商贸公司立即给付所欠货款32万余元。昨日,河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令商贸公司一次性给付清洁公司货款、违约金总计34万余元。
2003年 11月 25日,原告某清洁用品公司提供给被告某商贸公司价值 36万余元的清洁机器后, 2003年12月8日,双方就买卖清洁机事宜又补签了合同,并约定付款方式,由被告先交首付款5万元,余款于被告收货后60日内一次付清。另外,原告还依被告所需供给其价值 51万余元的清洁剂和保养蜡等货物,前后两项总计51万余元。被告收货后,除了于2003年 11月 28日给付原告首付款 5万元, 2004年 5月 31日给付原告 5万元,2004年 12月 22日给付原告1万元外,现被告尚欠原告货款 32万余元。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所签订并已实际履行的买卖合同行为合法有效。被告收货后欠款至今,显属违约,故原告主张依法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尚欠货款,法院予以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