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处罚10社团 不接受年检停止活动三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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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8:29 法制日报 | ||||||||
民政部处罚10社团 不接受年检停止活动三个月 本报北京5月19日讯记者陈丽平记者今天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日前作出决定,对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会、全国机械电子体育协会、中国汽车工业体育协会、中国乡镇企业协会、中国五千年动画文化工程促进会、中国古典文学普及研究会、晋察冀艺术研究会、中国艺术档案学会、中国昆剧研究会、中国歌剧研究会十个社会团体作出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
据悉,上述社会团体没有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报送2003年度年检材料,尽管民政部多次发文督促,仍然不参加年检。因此,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民政部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