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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人欲私了 副局长16万买人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9:13 南京晨报

  15万元就可买一条人命?宾阳县审计局副局长黄必臻在驾车将一名行人撞成重伤后,40天共为伤者垫付了8万余元治疗费。但在伤者仍然昏迷不醒的情况下,5月18日下午,黄必臻向伤者家属提出了一次性再支付15万元赔偿,希望家属放弃对伤者的治疗的要求。一场普通的小车撞人事故连日来在宾阳县城传得沸沸扬扬,之所以令人关注,是由于该起事故当事人一方是该县审计局副局长黄必臻。据介绍,黄在宾阳县可以说是一知名人物,曾担任过该县的卢圩镇党委书记、工商局局长、物价局局长。4月11日晚9时40分,黄必臻驾驶一辆车牌号
为桂F11026的小轿车由宾阳县商贸城大门方向行驶,行至商贸城大道榕湖乐洲路段时,将横过公路的文玉婵(女)撞成重伤,小轿车也损坏了。事发之后,黄必臻打“120”急救电话,护送伤者前去宾阳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至今文玉婵躺在该院重症监护室的病床上已经近40天时间,黄必臻也已经垫付治疗费用8万余元。

  截至发稿记者获知,双方已经就赔偿金额谈妥了,由原先的15万提高到16.4万。伤者家属说:“这样的事越拖越难搞,也只好违背自己的良心了,不过这些钱一定是拿来治疗和护理妻子的。”(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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