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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煤焦化国际论坛”在京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9:22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中煤焦化控股公司、(中国)北方焦炭联合体及《经济参考报》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煤焦化国际论坛”日前在北京召开。论坛围绕理论政策研究、市场信息交流、技术贸易合作和投资项目洽谈等4个方面展开。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政策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煤焦化行业存在三大主要问题,一是煤焦化行业缺乏统筹规划,盲目扩张趋势依然严重。据统计,到2004年底我
国焦炭生产能力约2.5亿吨/年,在建年生产能力8000万吨,合计高达3.3亿吨,远远超出了市场需求;二是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严重。焦炭生产排放出废水、废气、苯并芘等大量有害污染物,现已建成的独立焦炭生产企业中,只有少数正各自规划建设独立的小发电机组、小型焦油加工设施和小型污水处理装置。据初步估计,独立焦化企业每年放散的煤气约200亿立方米以上;三是炼焦煤资源需进一步规范管理。由于炼焦煤资源紧张,相当一部分煤焦化企业纷纷开发建设煤矿,少数企业“跑马圈地”、炒卖探矿和采矿权,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煤炭开发秩序,造成炼焦煤资源的极大浪费。

  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李新民在论坛上强调,要想解决以上问题,就必须加强焦炭行业环境监管的对策措施。他认为,首先要坚决淘汰和取缔小土焦和改良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保法律的规定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坚决淘汰土焦和改良焦,现有土焦和改良焦一律停止生产,废毁土焦生产装置,供电部门停止供电、供水部门停止供水、运输部门不安排运输计划、工商部门收回营业执照、环保部门收回排污许可证;其次要严格执行《煤炭行业准入条件》,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同时抓紧对焦炭生产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并核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在谈到如何加大环境监察和执法力度时,李新民认为,一是要求焦炭生产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焦炭企业污染物排放动态、实时监控;二是按照排污收费高于污染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三是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污的焦炭企业实行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已经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换发临时排污许可证,限期整改后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发放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恢复生产,经整改仍然达不到环保标准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

  在论坛闭幕式上,与会代表签署了《第一届中国煤焦化国际论坛北京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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