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村荒唐规定处女才能领补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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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9:38 生活报 | ||||||||
据《重庆晚报》报道“要想领到土地转让补偿金,要先到医院做‘贞节鉴定’。”18日,重庆市大足县北禅村二社这一古怪规定吓得5名未婚打工妹不知所措。 22岁的谭书英是大足县北禅村二社村民,3年前外出打工。最近,村里的土地被征用,家里十万火急催她返乡。“回来后,村社干部要求我先去做处女鉴定,否则不能参与分钱。”她说。她的母亲廖方英告诉记者,半个月前,社长罗文华曾组织召开社员大会,就土地补
对此,大足县龙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颜强表示,北禅村二社提出的“贞节鉴定”是非法的,应该立即纠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