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28年七次荣膺全国“泳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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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9:42 金羊网-新快报 | ||||||||||
该区是广州唯一一个获得“全国游泳之乡”的区 新快报讯 (记者 陈琦钿 通讯员 王峥)昨日记者获悉,荔湾区日前再一次被评为“全国游泳之乡”,这已是该区第七次荣获此殊荣。 据了解,“全国游泳之乡”每四年评选一次,今年已是第七次。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从去年开始对全国申报“泳乡”的单位进行了严格验收,共14个市、区被评为“全国游泳之乡”,其中广东有三个,分别是东莞市、汕头市、荔湾区,该区由此连续7届均获得殊荣,也是目前广州唯一一个获得“全国游泳之乡”的区。 拥有泳池106个居全市之首 据荔湾区体育局有关人士介绍,荔湾区是老城区,地狭人稠,平均每平方公里居住近5万人,人均用地面积仅为31.3平方米,但该区多年来加大投入改造游泳场馆设施,2002年来新建了一批游泳场馆,新增水上活动面积近万平方米。 截止到目前,全区拥有大小泳池106个,水上活动面积近3万平方米,数量之多位居全市之冠。其中50米标准游泳池5个,25米标准池27个,具有加温和循环过滤系统的室内游泳馆7个,跳水池1个,学校拥有游泳池率达80.7%。水上活动面积之大、室内加温池之多、学校拥有泳池率之高均位于广东省前列。区属游泳场馆在保证游泳运动队训练之余最大限度向市民开放,去年进场活动人数近35万人次。 游泳教师也参加救生员培训 该区还重点抓水陆安全,严格实行游泳场馆长安全责任制,开展水陆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每年定期举办救生员培训班,加强对中小学校游泳教师和游泳场馆有关人员的救生安全培训工作。 据悉,至今该区未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西效泳场等场馆还被市公安局评为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单位”。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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