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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龄童社区荒地水塘遭溺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9:43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杜玉飞)5月15日下午3时许,8岁半的小杨和3个小伙伴一起在巴南区李家沱街道西流沱社区内一荒地的水塘前钓虾子时,掉进水塘里被淹死。死者家属认为,开发商未在水塘前设任何“此地危险”之类的告示牌,开发商应承担一定责任。

  8岁男童社区内溺水身亡

  昨日,记者在巴南区李家沱西流沱社区看到,巨星花园A区和B区之间有块至少有1公顷大小的荒地,中间有个不到1亩面积的水塘。据知情者介绍,这块荒地以前是个大水塘,在修建巨星花园时用泥土把部分水塘填了,只剩下现在这么大了。居民胡建称,他的侄儿小杨就是在这里被淹死的。

  据了解,5月15日下午3时许,8岁半的小杨和3个小伙伴一起到该社区内一荒地的水塘前钓虾子。小杨不小心掉进水塘里面,约1米半深的水很快将不会水性的小杨淹没,恰好距水塘200米远的地方有个摘青椒的中年男子,闻讯后把小杨从水里抱了出来,但已经于事无补,经医生抢救,小杨也没能醒过来。

  开发商认为自己没有过错

  胡建称,自己是该社区的租赁户,小杨的父母在外地打工,因此委托他帮忙照看小杨。胡建认为,出事的地方在社区内,而且是由于开发商施工后没有把池塘回填彻底而造成的,并且水塘前没有任何“此地危险”之类的告示牌,因此开发商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和开发商协商没有结果,他将把开发商推上被告席。

  巨星花园的开发商华牧集团一杨姓经理表示,这块地荒废的原因在于此处属于市政规划用地,要修建二桥道连接工程(李家沱长江大桥和马桑溪长江大桥),前年就称要开始修建,但一直不见动静,“任何规划必须符合整体规划”,要等到二桥道连接工程规划红线出来后,剩下的部分才该华牧集团开发。杨经理表示,开发商没有责任,首先是这块地不属于该公司监控;其次,坑、岩遍地都是,该公司所属的3000多亩土地,池塘水塘比较多,没有必要设警示牌,小孩的安全应由家长负责监管。

  律师称责任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这是由施工造成的特别侵权,荒地的使用者或者管理者负有责任。”重庆市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蒲万纯称,施工造成的水凼凼,给不特定公众安全造成了侵害危险,本案中受害者是未成年人,应由荒地使用者或者管理者依照现场情况,和监护人根据管理过错的大小共同承担责任。如果这块地被国家征用,责任则转移到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

  巴南区政府一业内人士表示,只要没有通过文件或合同的形式来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或者政府没有下发“冻结通知书”明确规划红线和用地红线,这块荒地的使用权和管理权都是开发商的,应该由开发商和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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