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法院至少配一名女法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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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9:43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陈婷)新出台的《重庆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标准》规定,我市每个法院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女法警,此外还将建立司法警察聘用制度。昨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张忠厚说,即日起,我市将用3年时间在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系统开展正规化建设达标活动。据悉,第一批达标的共有19家法院。 市法警总队队长李培江介绍,目前我市司法警力不足。现全市在编法警419人,只占法
李培江说,黔江和沙坪坝法院进行的司法警察聘用制,效果较好。今后要把聘用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起来。他强调,在履行职责时,一定要有正式法警带聘用制法警。他还要求重视提押警务中警力的配备,在法警与被告的配备比例上,中级法院要保证2∶1,基层法院不少于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