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苏审计中发现犯罪线索时检察机关将适时介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0:2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19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江苏省检察院与该省审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反腐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意见对检察机关、审计机关联系与配合的规则作了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重要会议、工作部署和案件讨论,必要情况下可以邀请对方有关人员参加。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认为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情况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检察机
关适时介入,检察机关应当及时派员配合审查、熟悉案情,帮助分析案件性质。必要时,检察机关可进行相关的调查工作。

  意见还要求,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涉及审计专业性的事项需要审计机关协助调查的,审计机关应当及时予以配合。

  按照规定,江苏省检察机关立案侦破的大案要案或者窝串案,社会影响较大的,或者挽回经济损失数额巨大的,如果审计机关或审计人员在协助办案过程中有突出贡献,将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李明耀、陈静明)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2005财富全球论坛
七部门稳定房价新政
俄卫国战争胜利纪念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苏迪曼杯羽球赛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