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审议通过矿难死亡赔偿提高至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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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0:4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重庆5月20日消息(记者刘湛)昨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印发区县小煤矿和市属国有煤矿开展瓦斯集中整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煤矿工人矿难死亡一次性赔付标准从12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 据市经委主任吴冰介绍,今年以来,重庆市煤矿重特大事故连续发生,特别是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占煤矿总死亡人数的近50%,成为煤矿事故伤亡的第一杀手。
《通知》规定,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小煤矿将被取消生产资格,收回采矿权。 据了解,曾因特大瓦斯事故造成19人死亡的奉节苏龙寺煤矿已于5月10日成功拍卖,成为我市煤矿因安全事故超标而被收回采矿权进行拍卖的首例。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