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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呼声日益高涨管房单位申请无几 公共维修基金为何不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0:50 江南晚报

  前不久几次大雨,让不少人家屋顶漏水,公共部位维修找谁的问题再次成为市民投诉热点。

  昨天从市物业管理中心了解到,一方面是市民要求维修公共部位的呼声日益高涨,另一方面是申请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管房单位寥寥无几。

  沁园新村375号顶楼3户居民反映,他们3家的屋顶有漏水现象已好几年了,但向房管所反映后仍无人来修理。他们说,这幢上世纪90年代初造的房子,作为公共部位的屋顶从来没有得到过维修,上面的瓦片早已碎成堆。他们是交过公共维修基金的,但从来没有看到管房单位将这笔基金用于维修公共部位上。

  公共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国家规定为总房价的2%-3%。

  2004年1月出台的《无锡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市民在购买房改房或商品房时缴纳每平方米50元的维修资金,并规定管房单位要根据业主需求使用这笔基金进行必要的维修。市物业管理中心每年将基金的利息直接发放到管房单位,30%可取出用于日常维护,70%要经过申请批准用于大、中修理,修理费用超过利息的,管房单位可征得业主同意向管理中心申请动用本金。业主要求维修共用部位或设施设备,是有资金保证的。

  市区6亿公共维修基金,已发放到各管房单位的利息就有1000多万元。但去年到现在的一年半时间里,只有近百家管房单位申请70%的利息,5家申请动用本金,基金利息不少仍挂在银行,这与市民时常投诉共用部位得不到维修形成鲜明的反差。造成反差的原因有三:一是部分过去企业自管房现因企业倒闭关停已无人管理,部分开发商将房子卖掉后已转给当地居委或者房管所管理,业主要维修房子找不到人或难找到人;二是公用部位涉及的业主多,需要大家同意方能申请动用基金,管房单位嫌烦而不去做;三是因基金专管专用,管房单位无利可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如何解决难题?物管中心负责人认为,一方面要将无人管理的住宅管理起来;另一方面遇到管房单位不管的业主可以向物管中心投诉,通过他们向管房单位提出交涉,如果管房单位继续不管,他们可用第二年不发放基金利息的做法来处罚。

  (记者贺蕴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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