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县推行村(居)务监督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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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1:49 云南日报 | ||||||||
18日,在呈贡县龙城镇龙街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二次选举中,居民刘荣、赵云、戚云分别当选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至此,呈贡县已有4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经过公推直选产生。据了解,呈贡县推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在我省是第一家。多年来,呈贡县在推行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但也有一些地方在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还存在着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在城市建设中,由于征地等问题,引发了大量村(居)民集体到县、市、省有关部门上访事件
呈贡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介绍说,实施村(居)务监督机制,是加强和改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尝试,目的在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群众对村(居)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村(居)民自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据悉,下一步,呈贡县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推行村(居)务监督机制。 岳进 记者 普开荣(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