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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召开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座谈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2:41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罗德斌报道:5月19日上午,省委宣传部在南昌召开省、市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学习座谈如何贯彻 落实由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今年3月联合颁布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刘上洋主持座谈会并讲话。刘上洋说,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对于确保新闻报道舆论导 向正确,全面提高新闻队伍素质,增强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和影响力,促进新闻采编人员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做好新闻 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强化《规定》的学习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高素质的新 闻采编队伍。当前,各新闻单位要根据《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活动,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 环节,抓紧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同时,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借助社会力量推动工作。

  刘上洋说,贯彻落实《规定》的目的是要推动新闻宣传工作,要始终保持正确舆论导向,为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稳定 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努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提高正面宣传质量,改进新闻作风,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要树 立新闻队伍良好形象,通过挖掘宣传新闻队伍的先进典型,增强新闻从业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 保新闻宣传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座谈会上,省广电局、江西日报社、省电台、省电视台、江南都市报和南昌日报社的负责同志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 规定》发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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