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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司首推国内“绑架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3:31 北方热线网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记者朱程亮)“富不外露”是绝大多数中国人的特点,目的就是怕因露财而遭受歹人的 暗算。

  记者得知,沈阳的一家保险公司也对这些有钱人打起了“绑架”的主意———推出“绑架险”的方式来吸引这些保险 界的中高端客户。

  看中“绑架”潜在商机

  “报纸总报道有人被绑架的事儿,沈阳的一些企业家和有钱人也经常担心他们自身及家人的安全,因此这个险种的潜 在市场非常大!”

  “绑架险”的设计者、民生人寿沈阳分公司王忠诚副总经理告诉记者,这个在前天才被保监会批复允许经营的“绑架 险”全名叫“企业家全家福综合意外险”,只是因在国内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中首次对“绑架”风险进行承保而被业内称为“ 绑架险”。

  在人们的印象中,容易“出事”的经常是那些身家上亿的大老板,但记者在该保险的条款中发现,这个“绑架”的保 费仅有几百块钱,而且如果再多掏一百块左右,还可能将老婆孩子的安全实现共保。

  对此,作为设计者的王忠诚表示,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小老板也对自身的安全感到担心,而这部分人群的市场潜力非 常大;而如果真是大老板如果嫌保额低的话,可以通过投保多份保单的形式来完成投保,而这样的费率可以将中高端客户一网 打尽。

  不保境外“基地风险”

  虽然是“绑架险”,但并不能为所有“绑架”提供保障。根据该险种的条款,只为发生在中国境内的绑架案件进行保 障。

  如果投保人在国内遭受歹徒绑架后需要并有条件立即到医院进行治疗时,保险公司将承担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一百八十日内因此原因支出的诊疗费、救护车费、手术费、抢救费、护理费、治疗费等十多项医疗费用,并将承担被保险人就 医后返回原居住地的费用。

  如被保险人在遭受歹徒绑架,没有能力照顾随行未成年子女时,保险公司将安排适当交通方式送其子女返回原居住地 ,并承担一个子女适当的返程交通费用。

  此外,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歹徒绑架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在赔付“身故金”的同时,承担其一位直系亲属往返交通费用 和处理后事期间的普通住宿费用,交通费及住宿费用。

  但是,如果绑架案发生在境外,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针对“富贵风险”免责

  此外,作为综合性意外险的“绑架险”也对中高端客户容易出现一些“富贵风险”设置了免责条款,包括投保人、受 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行为;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行为;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而导致的 事故;因精神错乱、精神失常、酗酒或受酒精刺激而导致的意外身故;享受潜水、滑雪、蹦极、攀岩、跳伞、赛马等富贵运动 出现的意外等。

  此外,从事海上作业,井下作业、火药、爆竹制造等高风险工作的高端客户将受到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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