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投放错位现象严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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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3:4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市民建议细化垃圾“分类提示”本报讯(记者彭建文)昨日上午,在体育东村公交站,李女士拿着几个清洁袋,站在标有“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的分类垃圾箱前踌躇。她说:“我老了,记性不好,如果这里设有具体的垃圾分类提示,我就不会丢错位置了。”随后,记者对湖滨东路、莲岳路等进行了调查。在沿街的垃圾箱里,记者发现垃圾投放“错位”现象比较严重。在南湖花园傍边,半小时内共有12人往垃圾箱投放垃圾,其中有5人迟疑一阵后,最终将塑料饮料瓶等物丢入了“不可回收物”垃圾箱内。记者随机询问了一些市民对
垃圾这样分类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1.纸类:未严重玷污的文字用纸、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2.塑料: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等塑料制品。如各种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等;3.金属:各种类别的废金属物品。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铅皮牙膏皮、废电池等;4.玻璃;5.织物:旧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不可回收物指除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垃圾,常见的有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果皮、菜叶、剩菜剩饭、花草树枝树叶等。(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