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首次批评地方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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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4:33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 国家环保总局昨天向新闻界通报了内蒙古通辽梅花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而当地政府却甘当违法企业保护伞,免收企业排污费等所有行政费用,甚至明文提出对企业进行检查需事先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入。环保总局提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纠正通辽市、科尔沁区两级政府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地方保护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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