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初定住房转手起算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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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4:3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获悉,自国家七部委下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后,南京市相关部门目前正抓紧时间研讨具体实施细则。17日和18日,房管部门已召集部分开发商和品牌中介商开会,征求相关意见。记者昨日从业内消息灵通人士处获悉,细则这些天有望出台,其中,对老百姓最为关注的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这2年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已经有了较明确的说法。
根据七部委《意见》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同时,高档住房将增收4%%的契税。《意见》下发后,很多购买了面积在138平方米以上期房的市民产生担心:如果商品房按产权证的办理时间为准的话,自己岂不是要为尚未交付的住房多掏2%%的契税吗?而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全额征收营业税,2年从何时开始计算,也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据悉,南京拟出台的细则中,对这一条定下的基本意见是:购买商品房,以到房产局送件登记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产权证办理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如果购买了高档商品房,只要赶在6月1日前送件,就可以合理避税,其转手时间的计算也从送件时间起算。业内人士同时指出,对于二手房而言,由于产权证办理下来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所以,就算是这些天赶急去送件,几乎也来不及办理产权证了。(汪晓霞)(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