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全程见证预审讯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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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5:49 北京晚报 | ||||||||
大学与警方合作探寻《刑诉法》修改新路 本报讯(记者安然通讯员胡蓉)昨天下午,犯罪嫌疑人王某忐忑不安地走进海淀分局看守所讯问室。等待他的除了警官之外,还有一名年轻女士。预审警官告诉王某,这名女士是位律师。如果他愿意,这位律师可以全程见证预审过程。如果不愿意有他人在场,他还可以选择在预审中全程录音或录像的方式来保障他的权利。听完民警的告知后,王某决定选择
记者从海淀公安分局了解到,用“律师在场”监督审问可以保护嫌疑人的权益,同时也能维护警方的清白。从今年3月起,海淀警方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进行研究,于5月13日在全国率先启动“三项侦查讯问试验项目”。通过“律师在场”、“全程录音”、“全程录像”等三种方式,杜绝在讯问过程中发生刑讯逼供现象。中国政法大学许兰亭教授上午告诉记者,在我国一些地区,目前警方在预审时,仍然将大力气花在获得嫌疑人的口供上,取证时出现刑讯逼供现象。除了导致类似“佘祥林”式的冤案外,也导致法院开庭前犯罪嫌疑人突然翻供的比例较高。但与此同时,有一些嫌疑人实际并未受到刑讯,但在法庭上突然声称受到了警方的刑讯,使警方声誉遭到损害。此次试验项目中,介入审讯过程的律师不受雇于警察,也不受雇于嫌疑人,而是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来见证预审过程,从而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许教授说,如果这一项目获得成功,将推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完善。为保证第三方律师的公证性,律师将由司法部门负责指定。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