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称有力证据“被人隐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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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5:4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4年前,西安消费者刘文红和陈平等人开着新买的三菱帕杰罗越野车在回家途中不幸翻入沟内,车内4人重伤,刘文红等人起诉日本三菱公司一审未获支持。今天此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法院开庭审理。消费者一方当庭拿出了一份证明事故车制动系统质量缺陷导致事故的重要证据,并称此证据曾被人有意隐匿。 原告刘文红称,2000年8月25日,他从天津保税区花55万元,买了一辆日本三菱汽车公司
今天三菱公司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强调,车辆制动没有出现问题,事故是司机陈平疲劳驾驶且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所致。 针对于此,原告律师则在法庭上拿出了他们新调取到的证据———一份西安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报告单上数据显示,事故车制动力台架试验数据3次均为不合格。原告律师说,3次检验数据都是不合格的,足以认定事故的发生系车辆制动系统质量缺陷所致,质检站“无法认定”的结论是错误的,不排除质检站被收买,有意隐匿这份报告单。而三菱公司代理人对此感到意外,他们提出,从程序上说,这份报告单不能作为新证据,原告仅凭猜测就说“收买”没有事实依据。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中。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