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严查煤矿安全违法行为 239责任人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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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6:19 新华网 | ||||||||
今年1至4月,我省在严查煤矿安全违法行动中共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起,239名责任人受到处罚,常规监察罚款153万元。这是记者从19日在成都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督导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介绍,从今年年初开始,全国17个省(区、市)政府对国家确定的45户重点监控煤矿企业派驻督导组。截至4月底,全国各督导组共检查矿井684
目前,我省17个产煤市州均已成立煤矿瓦斯集中治理领导小组,向87处重点骨干煤矿派驻了督导组,省政府派驻的7个督导组也分别派驻广旺、芙蓉、攀枝花、达竹等25处矿井,在督察中共发现隐患275处,责令5个煤矿6个采掘面停止作业。目前我省国有重点煤矿尚未发现有超能力生产、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井,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副省长杨志文出席座谈会。(完)(记者 余义勇)(责任编辑:宗爱强)(来源:四川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