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取消七成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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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7:02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5月20日电 (记者 胡江) 广西南宁市近日取消了49项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约占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的70%。 记者从南宁市法制办了解到,南宁市从去年起,对各单位、各部门上报的600多项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主体进行审核认定,并于近日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清理取消了49项政府或不该管、或管不好、或管不了的行政许可事项。
这些行政许可项目涉及经济管理事务、社会管理事务及行政管理等其他方面的事务,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取消了《南宁市城市住房置换管理暂行办法》设定的“住房置换审核”、《南宁市搬运装卸管理条例》设定的“搬运装卸作业人员上岗作业证审核”;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取消了《南宁市企业兼并条例》设定的“企业兼并审批”、《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通知》设定的牛奶异地准入许可;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取消了《南宁市旅游业管理暂行规定》设定的旅行社举办旅游促销活动的审批、开发建设旅游景区(点)和涉外旅游饭店等旅游项目的审批;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取消了《南宁市公共食(饮)具卫生管理条例》设定的一次性公共食(饮)具生产、经营的卫生许可,公共食(饮)具集中清洗消毒经营的卫生许可等。(完)(责任编辑:廖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