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农民工和雇工参保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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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7:2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合肥5月20日消息(记者张树国)安徽省芜湖市近日出台并实行新办法:农民工和雇工参保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办法规定,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连续工作满1年,并且单位已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生活补助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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