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将加大推进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工作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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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9:1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20日电(记者谢登科)记者20日从银监会了解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推进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工作力度。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宏观调控形势新变化和金融风险的新趋势,落实审慎经营措施,自觉地将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结合到各个产品线的业务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和风险管控工作中,坚决防止和纠正审慎经营原则从属利润目标的错误做法。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同质同类银行比较法的要求,以监控贷款分类偏离度和不良贷款的迁徙率为重点,加强对不良贷款的监测和考核,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监会负责人指出,当前,要重点从七个方面推进五级分类管理工作:一是要强化对贷款质量真实性的考核,对故意隐瞒资产真实质量的金融机构,要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内部分类标准的研究与评估,在此基础上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现行的五级分类标准,建立一套对银行内部贷款分类方法和操作规程的评估框架。三是按照稳健经营和审慎监管的要求,分别核定抵押、担保品在贷款分类和计提准备金时的影响,以便损失准备能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和覆盖资产风险。四是高度关注并大力促进银行机构非信贷资产分类、表外资产分类,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分类的试点工作。五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明确一般准备金的计提基础与比例以及贷款以外的其他资产损失准备的计提等政策。六是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小额信贷、消费信贷、助学贷款、信用卡授信等风险特征,研究制订有关个人贷款分类的监管指引。七是各银监局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分支行五级分类实务操作人员培训的指导力度。 据了解,自2003年银监会要求进一步扩大实施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的机构和资产范围以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的机构和资产覆盖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所有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对信贷资产均实行了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有的行还开始推行到非信贷资产甚至表外资产。这表明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方法和手段有了明显改进,国际化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但是,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推行五级分类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绝大部分机构还没有按照五级分类方法对非信贷资产质量进行监测考核,以至这类资产风险底数难以全面、真实反映;一些机构“重形式轻实质”,将四级分类结果简单分块划入五级分类;个别基层机构在利益驱动下,有意放松分类标准,甚至人为调整分类结果,隐瞒资产真实质量。(完)(责任编辑:罗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