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争人防工程状告人防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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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1:24 京华时报 | ||||||||
作者: 孙思娅来源: 不满地下室人防工程出租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通讯员侯镜)海淀人民防空办公室将位于华清嘉园甲15号楼地下室的人防工程出租,对此不满的楼内业主昨天联名起诉,要求海淀法院将地下人防工程所有
华清嘉园甲15号楼的业主介绍,他们交纳的购房款中包括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因此他们才是人防工程的实际投资人和所有人。海淀人防办以每年2万元的价格将人防工程出租,人防工程现被民工和走读学生使用。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业主权利,对业主安全构成了威胁。为此,他们要求法院确定人防工程为业主所有,要求人防办立即清退在人防工程中居住的人员,并将租金返还给他们。 据了解,对于人防工程所有权的争夺,此事在本市还属首例。目前人防工程的物权所有与使用问题一直缺乏法律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