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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最大贩卖虎骨案主犯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1:28 新京报

  被告唐宝亮被判5年,被罚10万

  新华社长春5月20日电(记者李泽)吉林省迄今最大一起贩卖虎骨案日前在珲春公开审理。一审判决被告唐宝亮犯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4年12月31日,唐宝亮非法出售虎骨时,被珲春警方抓获。经初步鉴定,该虎骨为东北虎虎骨,虎骨完整,虎龄9岁,是一只成年虎。该虎骨骨架长约2米,重量约7公斤。虎尾弯曲,长度将近1米。据唐宝亮交代,虎骨是上世纪80年代他父亲在山上捡的。这是吉林省迄今最大的一起贩卖虎骨案。

  法院审理认为,唐宝亮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保护珍贵野生动物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唐宝亮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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